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現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部分實施細則的通知,具體調整部分如下:
1.關于再交易房住房價值的認定
購買再交易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所購房成交參考價格由住建部門發布過了的,住房價值可按住相關部門確認的網簽備案合同價、房屋評估價以及住建部門公布的成交參考價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認定。
2.關于樓齡超過10年首付款比例的規定
取消原“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的規定。
本次調整的政策執行時間為自2021年7月15日。
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現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部分實施細則的通知,具體調整部分如下:
1.關于再交易房住房價值的認定
購買再交易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所購房成交參考價格由住建部門發布過了的,住房價值可按住相關部門確認的網簽備案合同價、房屋評估價以及住建部門公布的成交參考價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認定。
2.關于樓齡超過10年首付款比例的規定
取消原“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的規定。
本次調整的政策執行時間為自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