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鄂人社函(2021)111號文發布的“關于我省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內容 ,現將具體事宜進行公布,2021年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武漢市社會保險月繳額基數上限維持不變,下限調整為3740,即上限為18699元,下限為3740元
根據湖北省鄂人社函(2021)111號文發布的“關于我省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內容 ,現將具體事宜進行公布,2021年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武漢市社會保險月繳額基數上限維持不變,下限調整為3740,即上限為18699元,下限為3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