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2020年福建全省全口徑年平均工資、《漳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省醫療保障局有關調整職工醫保繳費上下限基數的通知》(漳醫保[2021]38號)和《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的批復》(漳住公委[2021]1號)的規定,現將2021年漳州市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調整通知如下:
一、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存標準
1、繳存基數:漳州市2021年度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職工實際工資總額。2021年7月1日起,養老、失業保險基數下限仍為2050元,基數上限調整為18379元(2020年福建省全省全口徑月平工資的3倍),工傷保險基數下限仍為3488.4元,基數上限調整為18379元,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存基數保留兩位小數。
2、繳存比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交比例不變。
二、醫療、生育保險繳存標準
1、繳存基數:2021年7月1日起,漳州市醫療、生育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3676元,基數上限調整為18379元,因漳州醫療、生育基數1月已年調,原申報基數低于下限的自動調整為3676元,原上限基數為17442元的,本月可再次年調,新基數從2021年7月開始生效,醫療、生育保險繳存基數保留兩位小數。
2、繳存比例:醫療、生育保險繳交比例不變。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2266元,月繳存額(包括個人及單位繳存部分)為5344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720元,月繳存額(包括個人及單位繳存部分)為412元。公積金基數要求保留整數,月繳存額要求四舍五入取整。
4、漳州公積金在每年基數調整月份可進行一次性補繳,只補繳公積金金額 ,不體現補繳月份。
5、住房公積金調整生效時間為2021年7月1日。
關于調整2021年漳州市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的通知.pdf
附件2、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的批復.pdf
附件1、漳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省醫療保障局有關調整職工醫保繳費上下限基數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