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成都市人社局發文通知,因成都市最低工資的變動,成都市失業金申領標準相應變動,具體內容如下,請知曉。
一、調整標準:
失業金調整對比 | ||
調整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執行。 | ||
區域 | 調整前(每人每月) | 調整后(每人每月) |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 | 1890 | 2097 |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 1773 | 1980 |
二、執行時間:
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備注:
1、按照通知要求,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會及時補足2025年以來發放的失業保險金差額部分;
2、通知文件內容如附件